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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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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疾控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是深化疾控机构卫生改革和促进疾控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疾控机构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市疾控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保证卫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印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市疾控机构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规范工作行为,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增强疾控机构的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疾控机构必须提高对信息化建设与信息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疾控信息化工作,努力开创我市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近年来,国家对疾控机构“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提出了规范的建设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而我市各县(区)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水平与规范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足够的人力与经费投入;二是尚未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部分县(区)信息管理部门由部分业务科室承担,无法有效实施相应的管理工作,管理目标难以落实到位;三是信息资源难以统筹规范与管理,共享程度低,难以互联互通。四是信息系统数据收集、分析与利用技能能力较差,难以对业务数据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与利用。因此,必须加强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以促进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工作的原则。卫生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紧密结合疾控事业发展的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以应用促开发,增强疾控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强全系统各单位协同工作能力,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业务流程,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疾控工作效能、业务数据分析质量,实现高度共享。

  (二)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国家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要统筹规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促进疾控机构信息化工作协调发展。

  (三)资源共享、信息公开的原则。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必须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网络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开放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全系统各单位业务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原则。当前疾控机构信息系统的建设重点是加强和完善疾控机构监测信息系统、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规范和引导办公管理系统建设。疾控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三、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在全市疾控系统建成具备辅助领导决策、应急远程控制、信息数据管理、信息技术指导及网络安全保障等功能 为一体的信息网络;以提高疾控工作效率和优化预防医学服务为目的,依托计算机广域网,建立一个功能比较完备、标准相对规范、系统安全可靠的应用系统平台;建成覆盖全市各县(区)疾控机构的行政办公、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和卫生应用等信息系统,实现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即建设“一个平台、四大系统”。

  1、“一个平台”是指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平台。

  2、“四大系统”是指疾控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疾控电子政务、检验检测、绩效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系统);疾控宣传平台与预防医学服务信息系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站、预防医学健康服务、12320信息系统、预防医学培训考试系统、科研管理系统等);健康与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公共卫生、职业监测、疾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等系统)。

  (二)疾控信息化建设近期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1、疾控电子办公系统。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疾控资源的科学配置、组织结构的优化整合以及行政管理流程的合理重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科学评估管理绩效,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效、快速、通畅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完善突发事件相关数据采集、危机判定、决策分析、命令部署、实时沟通、联动指挥等功能,提高医疗救治、科学决策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能力。

3、数字图书馆系统。有计划地发展数字图书馆系统,为广大的疾控机构工作者提供完备的网络化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文献查新服务,推进医学科教资源共享,实现医学科技信息、远程医学等信息的交流和服务。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1、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各县(区)疾控机构应尽快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年度疾控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南昌市疾控中心,明确现阶段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按总收入13%的比例投入信息化建设。办公管理系统和应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采集更新、运行维护、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所需经费,要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信息系统的维护与运行费用应列入经费预算安排,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升级维护。各单位“一把手”应率先垂范,学习、掌握电子政务的有关知识与技能,带头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2、明确分工,合理配置,健全管理

各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要牵头部署,按照本指导意见做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保证信息化工作经费的落实。各单位要成立信息管理机构或由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管理工作,信息管理机构应配备至少1-3名的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具备信息技术和卫生业务的复合型专业技术人员。统筹规划,明确职责,落实信息管理工作。

各单位应投入经费配备能满足办公用需求和信息资源收集的计算机设备,按专业科室人员11的比例配置。信息管理部门和应急办应配备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支持设备。  

    3、规范建设,完善硬件,强化应用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信息网络系统,按照国家《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机房建设,配备不间断电源、物理防火墙、核心交换机、路由器,精密空调、防雷、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设备。科室内配置足够的网络接入端口,使用正版软件,购买杀毒软件,建立安全防患机制,建立容灾备份系统及制度,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加强应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  

加大对现有网络资源、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公开与共享,加强与信息系统开发厂商的沟通与合作,选择与疾控机构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水平相适宜的应用信息系统。  

4、强化人员信息素养,建立督导考核制度。

各单位可采用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法,着力培育熟悉信息技术和卫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掌握常用办公应用程序和常用描述流行病学信息分析技术,建立考核制度,评价培训效果。  

建立分阶段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实施绩效。2010年开始将本指导意见纳入县(区)疾控机构目标考核内容,科学评价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成绩,鼓励创优评先,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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