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服务承诺书
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是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的重要举措,践诺中的诚实、守信是树立行业形象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创业服务年工作的开展,我中心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实行:
实行“投诉一票否决权”,把行风建设与科室、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职务晋升等工作挂钩。
二坚持:
1、坚持首问负责制,耐心解释回答对方的提问,或引送相关科室、部门,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
2、坚持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健康证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正常情况下微生物检验7个工作日内、理化检验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特殊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三做到:
1、做到诚信待人、礼貌接待、细心询问,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
2、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态度和蔼。
3、做到挂牌上岗、规范服务用语、规范语言文字。
四公开:
公开投诉电话,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
五禁止:
1、禁止违反工作程序,有法不依,违法不究。
2、禁止乱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
3、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在被监测单位吃、喝、拿、卡、要。
4、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
5、禁止私自对外发布传染病疫情和传播传染病例详细情况。
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慰问、节日贺礼等名义收受、索要 “红包”。
2、不准以任何名义索取或收受回扣、中介费、好处费。
3、不准向被监测服务单位借物或无偿占用其物。
4、不准推诿、敷衍服务对象。
5、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6、不准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隐瞒、缓报、谎报。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