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公共场所部分)受理须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受理部门: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监测科

受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33号
 
受理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咨询电话:0791-86360426  
 
一、办理程序:
 
二、检测项目:
1、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业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新建公共场所的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通过施工设计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的卫生学状况,作出建设项目的卫生学评价,为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提供卫生学意见和建议。
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和评价
公共场所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娱乐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同时由于公共场所室内空间有限和人员的频繁流动,也使其传播疾病的风险增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调节公共场所空气状况的设施,其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室内空气质量。为了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我科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和评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上一篇:公共场所空气/环境检测受理须知[ 03-27 ]

下一篇:没有了!
版权所有: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1546号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33号  邮编:330038  邮箱:wztg@nccdc.org.cn 0791-6363837